试管婴儿生病住院,保险公司却拒赔?
法院认为试管婴儿属于正常妊娠,判令保险公司全额赔付保险金。
华声在线9月11日报道“每天只需一元,孕妈妈和宝宝万元”的广告语让很多孕妈妈心动不已。岳阳人刘女士在怀孕四个月的时候,花了365元买了这样一份保险。宝宝出生后,被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做了手术,但面临理赔,保险公司以宝宝是试管婴儿为由拒绝赔付。刘女士将保险公司诉至岳阳县人民法院。
今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法院获悉,保险公司被判支付刘女士理赔款1万元。
试管不符合理赔条件?
2019年7月,怀孕4个月的刘女士在手机上看到一则孕期保险的广告。电话咨询后,她通过微信转账365元购买了这份保险。电子保单写明:特别护理保障,保额1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根据保单,被保险人应为20至40岁的已婚女性,身体健康,妊娠正常。优抚保障包括意外流产、难产、子宫切除、先天畸形、痴呆儿童等。每笔担保的赔付比例为20%-100%。
11月底,刘女士生下女儿玲玲。玲玲4个月大的时候,因为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她为“先天性心脏病”,治疗费5万多元。
刘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被拒绝了。保险公司称,试管婴儿不符合理赔条件。刘女士认为,保险合同及相关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没有审核并告知试管婴儿不在理赔范围内。她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万元。
保险公司辩称,试管婴儿手术导致的“妊娠”,相对于自然妊娠,不属于保单规定的“正常妊娠的健康已婚妇女”。另外,保险合同中约定,相关疾病需要在婴儿出生后28天内确诊,出生后180天内手术,这是保险责任。
法院判决:索赔需要解决。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电子保单和保险条款并未提及正常怀孕的具体方式。正常情况下,胎儿在子宫内生长发育,只有宫外孕等特殊情况才称为宫外孕。这种情况下的正常妊娠应该采用通常的解释,即胎儿在子宫内正常生长发育,而不是保险公司所认为的通过自然受孕的妊娠。
试管婴儿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女性不孕患者采取的辅助生殖措施,也可能是男性不孕患者解除不孕困难的途径,也可能是不明原因不孕患者采取的途径。因此,保险公司只认定刘女士试管婴儿怀孕存在一些生理缺陷的理由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另外,宝宝4个月后才被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出生前就畸形了。虽然她是在出生后28天确诊的,但没有证据证明这种情况会显著增加保险公司的保险风险或责任。并且玲玲的手术时间在保险条款规定的出生180天以内。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赔付比例100%支付保险费。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1万元。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郭灿
可以,但是在试管婴儿之前治疗是正常的。
催乳素高,可能导致雌激素和孕激素水平低,卵泡发育停滞。试管移植前应控制催乳素。
多囊卵巢综合征可引起雄激素水平长期、慢性升高,因此必须调整激素方面。
如果激素水平恢复,可以试管受孕。内容来自:北京大学龙凤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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